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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研发楼实验室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08-17

 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研发楼实验室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研发楼实验室工程EPC总承包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研发楼实验室工程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2 建设规模 研发楼1-4层部分区域(约1900㎡)为满足实验室需求进行的装饰装修等。

2.1.3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291.22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为20万元;建安工程及设备购置费及工程总承包其他控制价为1271.22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质量要求为:(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及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监理及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 招标范围:研发楼1-4层装饰装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以及原监测公司设备仪器的搬迁及相应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工作,具体包括:

2.2.1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会审、修改及审查,施工期间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2.2 采购及施工内容: 实验室基础设备、自控、暖通、强弱电、给排水、智能化、集中供气、消防、装饰等;

2.2.3 其他需要完成的内容:监测公司设备仪器的搬迁及相应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备有效的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的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2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要求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实验室施工业绩或实验室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实验室设计业绩实验室项目须至少包括装饰装修、实验室台柜、集中供气系统、暖通系统等全部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并必须在类似总承包项目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或在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或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职务。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缺一不可。投标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投标系统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7.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7.4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8月172022年08月23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报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0日09时00分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投标人将纸质的设计文件投标文件(1正5副)邮寄或送达至指定地点。其他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标,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到投标系统。

设计文件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地址为: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419室(王馨悦收,联系方式:15252828837(0518-82256052)、工作日时间为9:00-12:00,14:00-17:30)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标书提前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设计文件采用自己送达方式的,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前,送达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下或二楼开标厅,代理人员进行签收。

5.3 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各位投标人一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系统里面进行签到,否则,按照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同时退回方案设计纸质投标文件。

注意:

(1)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充分考虑快递时间,建议投标人将标书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日17:00前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代理负责人亲自签收方可视为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寄存前台或收发室无效。

(2)投标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系方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6.1 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2 企业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的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2022年2月至 2022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6.7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

6.8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6.9 投标人承诺书包括联合体成员)

注:(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资格审查全部资料须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不再接受和查看书面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文件资料。

7、评标入围条件和入围方法

7.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8、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设计文件:22

工程总承包报价:65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3分

 

 

 

 

 

 

 

1

 

 

 

 

 

设计文件

22分)

 

实验室工艺设计方案(7分)

工艺平面设计是否合理,设计分区是否满足功能需求,合规性是否满足评委酌情打分,满分7分。

实验室装饰装修设计方案(6分)

整体建设的实用、先进可靠性,重点房间的设计效果图,设计的完整性、深度、合规性是否满足评委酌情打分,满分6分。

实验室暖通系统设计方案(5分)

暖通管线布置的合理性,空调系统的合理选择,整体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设计的完整性、深度、合规性是否满足评委酌情打分,满分5分。

智慧实验室设计方案(4分)

实验室能源管理系统设计先进可靠性,暖通系统控制模式先进可靠性及节能方案的科学性,监控系统、强弱电系统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设计的完整性、深度、合规性是否满足评委酌情打分,满分4分。

注:

(1)经评审,方案设计得分不足60%(13.2分)的,为无效标。

(2)设计深化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3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下浮数值的取值范围为3%、3.5%、4%、4.5%,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4、概算书中各分项费用、设备和主材价格是否合理;

注:投标单位上传的清单中须包含机械汇总表、乙供材表、人工费表,投标单位确保上传的清单每项清晰明确。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总体概述

2分)

施工方案总体情况完善、科学合理、具体、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评委酌情打分,满分2分。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合理性评委酌情打分,满分1分。

施工进度

1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性,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完善性评委酌情打分,满分1分。

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合理性、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性评委酌情打分,满分2分。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合理性评委酌情打分,满分1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应用的先进可行性评委酌情打分,满分1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除机械设备投入及项目管理机构外),每超过2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

1、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6分;其他设计人员每具有一个暖通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1分,最高得0.3分;配备电气、给排水专业人员,每个专业加0.3分(各专业不重复计分),最高得0.6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5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及奖项等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原件不得分。

说明:

(1)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2月至20227(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其他专业以学历证书或者其他证明资料为准。

3)以上证明材料应是有效的,需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

工程业绩(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实验室施工业绩或实验室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实验室设计业绩,须包含装饰装修、实验室台柜、集中供气系统、暖通系统等全部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每有一个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注: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加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 万元及以上的实验室施工业绩或实验室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实验室设计业绩,须包含装饰装修、实验室台柜、集中供气系统、暖通系统等全部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每有一个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2分。

注:

(1)项目施工内容须包含装饰装修、实验室台柜、集中供气系统、暖通系统,施工合同内无法体现相关施工内容的,在施工工程量清单内须有明确体现,工程量清单须有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得分。

2)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的项目,也可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可重复得分。

7)以上证明材料需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保险保函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购买,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10、本工程不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徐圩新区招标办:电话:0518-82256030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19室

邮 编:222065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李兴龙 联 系 人:王馨悦

电 话:0518-82256126 电 话:0518-8225605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3425804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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