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1-441900-04-01-363573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焚烧线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 ||||||||||||||||||||||||||||||||||||||||||||||||||||||
标段(包)名称 | 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焚烧线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沙田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自有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焚烧线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污泥进料输送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系统及压缩空气、循环冷却水系统、自控系统、电气系统、监控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的设计、制造、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消缺、培训、168小时试运行、性能考核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工作,以及培训、运营指导、保驾护航、统筹组织全厂联动调试、168小时试运行及性能考核,并负责统筹包括废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智慧化系统等全厂系统设备安装及验收工作(施工总承包标段范围内除外)等技术服务;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 ||||||||||||||||||||||||||||||||||||||||||||||||||||||
招标内容 | 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焚烧线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SSWSTK1231168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3年12月11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发布招标公告的《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焚烧线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和澄清: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会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修改如下: 1.投标会召开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09:30分;投标会召开地点(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1 )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30分。 二、招标文件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第2.3款 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 修改如下: 投标人应根据本标段的工作需求组建服务团队,并根据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对应调整岗位并增加服务人数,编制服务团队方案。以下为主要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实际工作要求进行补充。
注:1. 表中……以上均包含本意、本数。 2. 表中各岗位人员除特别注明外,在本项目中不得互相兼任。 3. 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 4. 投标人应当保证若中标,拟投入的相关人员其执业资格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效,如有变化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拟投入本工程的相关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管理,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招标文件 第一章 6.3本次评标对投标文件商务标(不含价格)序号5 修改如下:
四、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1.MCC柜按各标段分组配置,同一标段的用电设备集中在同一组MCC柜内,各标段的MCC柜组进线分别独立配电。 2.所有电动机的控制元器件集中在MCC柜内,设备现场只配置维护启停按钮箱。 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提供的法人委托书格式无效,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及要求为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电子签名),不接受委托代理人签章(电子签名)。 五、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条特别提醒第1点修改如下: 1、违反下述规定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一个污泥焚烧炉设备的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即污泥焚烧炉设备制造商自行参加投标的,则不得与其委托的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原文:第 57 页,2.1.3 本标段界面划分之 第(21)条修改如下: (21)负责焚烧车间(含除臭区域)及废水车间监控系统(即与生产管理有关的监控纳入本标段并可显示在中控室的仪表墙上)的供货、施工安装及配套服务等,其中废水车间的监控系统的用电由废水标段预留用电点。非生产区域的监控系统不在本标段内,由智慧化标段负责。 七、补充图纸及重新修正发出检测情况统计表: 1.补充附件《自控附图》一套。 2.随招标公告一同发出的附件1、2020年至2021年全市污水厂泥质检测情况统计表.pdf、2、2022年至2023年全市污水厂泥质检测情况统计表.pdf作废,各投标人以随本补充通知一同发出的附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以下无正文内容)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于投标会之前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本补充通知并完善投标文件,逾期不下载,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 招标人:东莞市尚源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27日 | ||||||||||||||||||||||||||||||||||||||||||||||||||||||
工期(交货期) | / | ||||||||||||||||||||||||||||||||||||||||||||||||||||||
最高投标限价 | 605114460.4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本次投标流化床污泥焚烧系统核心技术、具有制造本次投标污泥焚烧炉设备能力的制造商;或投标人为持有本次投标流化床污泥焚烧系统核心技术、具有制造本次投标污泥焚烧炉设备能力的制造商(境外投标污泥焚烧炉设备制造商亦可通过境内的办事机构)就本项目独家授权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承接一项污泥处理规模大于或等于200吨/日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按含水率80%计)的鼓泡流化床污泥焚烧线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备注:资格条件中已完成业绩的承接时间以完成日期为准,在建业绩的承接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业绩中的焚烧线系统设备是指必须包含污泥焚烧炉设备。资格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业绩表。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自行下载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12-12 08: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15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15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关联 | ||||||||||||||||||||||||||||||||||||||||||||||||||||
| /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1-15 09:30:00 开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1)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东莞市尚源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二期3号楼3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浩林 | 联系电话 | 0769-22621996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8号万象府28栋润创中心1201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谢志峰 | 联系电话 | 0769-27283171-6663 | ||||||||||||||||||||||||||||||||||||||||||||||||||||
招标监督机构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769-23391992 | ||||||||||||||||||||||||||||||||||||||||||||||||||||
发布责任人 | 邓静敏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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