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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 2022-08-03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已由佛山市人民政府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启动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的请示〔2021〕0515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检验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政数监管核〔2022〕32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拟提升对象为实验楼、综合楼、洗消中心(污水处理中心、虫媒实验室)以及相关室外配套工程。工程实施改造提升面积合计约12079.45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实验楼改造提升面积约6015.54平方米,综合楼改造提升面积约3973.2平方米,后勤楼改造面积约161.63平方米,改扩建洗消中心共3层(含应急消杀科、P2+实验室、污水处理中心、虫媒实验室),建筑面积约1929.08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6622.21万元,其中涉及本次招标的范围含综合楼:首层、三层、十一层、十二层、十三层、十四层、十五层的装修改造提升,屋面高位消防水池扩容,屋面防水整治、外立面门窗修整,增加感染专梯、楼板开洞、局部结构加固。实验楼:首层收样区的改造提升,三至八层的的全区域改造提升,外立面门窗更换,修整,增加,局部结构加固。洗消中心:拆除原有地埋式污水处理池及地面的污水处理用房,新建一栋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的洗消中心。后勤楼:对二层局部空间进行分隔设置应急值班人员休息室

2.3 定额工期:457日历天,计划工期为457个日历天竣工验收完成(含春节假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5,395,776.28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树木迁移、道路开口、场地平整、地下基础及地上结构及建筑、基坑支护、桩基础、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墙体工程、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及园建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供水工程、室内门窗工程、防雷工程(含检测)、白蚁防治、导向标识工程、海绵城市、绿建工程、交通标识及划线等施工或采购、装饰装修工程、原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工程、屋面防水改造及外墙、铝合金窗修复、结构加固等

(2)建筑物内外的消防、给排水、供电、电气、防雷、通风、弱电、通讯、设备(暖通、空调、电梯)、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全自动洗车设备等专业;

3)室外总体工程,包括围墙、门卫、道路(新建及改建)、路灯、花坛、地下管网新建及改建等;

4)绿化:洗消中心范围绿化工程(垂直立体绿化),包括与绿化有关的设备及上下水管道等;

5防雷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消防检测、自来水水质、室内环境、节能检测、原材料检测等。

6)消防抗震支架、会议室吸音板、会议音响系统、实验楼一楼配电房改造、医疗污废水一体化设备、车辆洗消设备、门窗深化及立面铝合金装饰、电梯、综合楼的三层展厅展板墙面及多媒体设备、十三层应急作业平台、应急技能培训室及十五层的智能监控中心的多媒体设备等深化设计;

7)委托人确认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

施工顺序(施工段顺序根据使用要求进行调整)

(1)开工→洗消中心实验楼6、7、8层施工完成并投入使用→实验楼1、3、4、5层开始施工;

(2)开工→综合楼11、12层施工完成并投入使用→综合楼13层施工完成并投入使用→综合楼14、15层施工完成并投入使用→最后施工第3层;

(3)开工→后勤楼施工改造。

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工期及费用进行综合考虑,在施工时不能因施工顺序的调整进行工期及费用索赔。

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承诺获评“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未获得则处以¥20万元违约金)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承诺获评“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未获得则处以¥10万元违约金)

2.9 绿色施工要求:落实“四节一环保”绿色施工措施。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根据注册建造师注册相关通知:http://www.coc.gov.cn/coc/webview/content.jspx?channel=1&id=1828&pageNoFrom=1、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情节严重的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投标人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7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8 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开标当天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条的规定支付。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8 24 0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8 24 0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开标室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9.4 本项目招标及后续事宜均使用“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代建业务专用章(1)”或“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章”。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5 号磐石大厦一座 602 单元

编:

528000

编:

528000

联 系 人:

谭工

联 系 人:

潘工、冯工

话:

0757-86368669

话:

0757-83131290

真:

/

真:

0757-8307749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9481294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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