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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4年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项目

· 2024-04-26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4年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LGC-FW-HLJXS-2024-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4年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 根据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提出的需求计划,拟对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4年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项目进行招标。公司油库、加油站储罐在清洗后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清罐废水、含油污泥等危险废弃物,需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清运处置工作包括危险废物标识制作粘贴、打包、装车、过磅、运输、贮存、处置,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备案和转移联单等内容。预计产生危险废物1700吨,预估项目金额约为385万元,拟入围2家服务商。

2.2招标范围包括:

  1. 对公司所属关停油库、加油站储罐清洗后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清运处置。
  2. 对计划进行浮盘改造的油库储罐清洗后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清运处置。
  3. 对公司所属库站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清运处置。

所有库站明细详见附件。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危险废物现场接收、包装、运输、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规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最高限价:危险废物清运处置费2220元/吨,价格中包含6%增值税及清淤、装卸、转运、运输、合规处置、综合运距、安全措施、环境保护、备品备件、工具费、包装费、办理手续等环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6结算方式: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按照中标单位合同期内实际转运处置危险废物数量据实进行结算,中标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经营规模应包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废物代码为251-001-08/清洗矿物油储存、输送设施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项目和900-210-08/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项目。

3.1.2投标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条件,应提供投标人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与投标人签订运输协议的企业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并承诺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没有被禁用。投标人应承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所有条件,并承诺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环保管理部门同意接收该危险废物。

3.2人员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拟派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拟派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前一个月)和有效的劳动合同。

3.2.2有专人负责办理转移手续、联单传递及现场作业指挥协调;投标人拟派的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投标时提供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服务方人员具备危险废物收集知识,了解所运载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了解基本的事故应急措施,配有专业安全防护措施。

3.2.3承诺现场作业人员按要求穿戴防静电服装,配齐靴子、口罩、橡胶手套、强光防爆手电、便携式报警器。

3.3信誉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社会信誉良好,所在企业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信息选项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查询结果完整截图(评标时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4业绩要求

2021年至投标前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的成功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年累计合同额大于等于100万元;投标人应提供有效合同及本合同相应的废物处置转移联单影印件及相应结算发票影印件。

3.5机具要求

3.5.1 投标人承诺所使用设备、设施、管道、工具符合防火、防爆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有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承诺使用运输车辆装载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渗漏措施。

3.5.2 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满足危险货物运输要求(提供本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如果无自有运输车辆,必须提供与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协议(协议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或之后),协议方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3.6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

3.6.2 现场服务符合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安全环保各项管理规定。危险废物转运期间确保车辆、人员及时到达现场,转移联单一车一单。

3.6.3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的危险废物HW08类废物的具体处置方式,处置的工艺流程(附处置工艺说明书、处置设备一览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综合得分低于70分,不具备推荐中标候选人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www.cnpcbidding.com )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276号

联系人:张琳、刘岱杭

电话:0451-8707181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联系人:李庆林

电话:024-81572358

电子邮件:liqinglin06@cnpc.com.cn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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