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7.18
招标编号:JSTCC2400313689
一、招标条件
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
2.2 规模:2×1000MW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废水处理等装置和设施,配套建设5万吨卸煤码头。
2.3 建设工期: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总体建设周期为23+1个月。2023年12月28日已开工建设(浇筑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计划首台机组于2025年11月23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25年12月23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
2.4 交货地点: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工程施工工地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5 交货期:
(1)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6、标段7、标段8、标段9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备供货条件。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且须满足招标人2×1000MW清洁高效燃煤机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的节点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进度。
(2)标段5交货期为2024年12月30日前,全套设备具备交货条件。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且须满足招标人2×1000MW清洁高效燃煤机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的节点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进度。
(3)标段10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与集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测试、部署并完全投入试运行。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标段11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具备供货条件。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且须满足招标人2×1000MW清洁高效燃煤机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的节点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进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主厂房空调冷热源系统设备(JSTCC2400313689-1)
标段2:主厂房单元式空调机组(JSTCC2400313689-2)
标段3:带式输送机设备(JSTCC2400313689-3)
标段5:输煤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及皮带保护装置(JSTCC2400313689-5)
标段6:工业水泵、化学水泵、工业废水复用水泵、补给水泵、旋转滤网冲洗水泵、空预器冲洗水泵设备(JSTCC2400313689-6)
标段7:补给水取水系统旋转滤网及清污设备(JSTCC2400313689-7)
标段8:压力容器设备(JSTCC2400313689-8)
标段9:消防水泵组设备(JSTCC2400313689-9)
标段10:安全警示教育、VR体验基地建设项目(JSTCC2400313689-10)
标段11:消防水管及管件(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及管件)(JSTCC2400313689-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主厂房空调冷热源系统设备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
2.1.1投标品牌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设备通过性能试验后的设备验收报告或投运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需满足以下任意1项业绩要求:
(1)至少具有2个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项目(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的螺杆式冷水机组设备投运业绩(不包含改造和分包制造业绩,以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数量为准);
(2)至少具有2个国内发电项目(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的螺杆式冷水机组设备(单机制冷量≧850kW)投运业绩(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不包含改造和分包制造业绩,以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数量为准);
(3)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项目(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的螺杆式冷水机组设备投运业绩(不包含改造和分包制造业绩,以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数量为准)和至少具有1个国内发电项目(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的螺杆式冷水机组设备(单机制冷量≧850kW)投运业绩(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不包含改造和分包制造业绩,以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数量为准)。
2.1.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中未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需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经业主确认的供货设备规格型号供货清单的证明材料等;(2)需提供与业绩对应的设备通过性能试验后的设备验收报告或投运证明或业主评价材料;(3)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只能投标唯一品牌,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文件;如果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将否决全部相关投标。
标段2:主厂房单元式空调机组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将否决其投标)
2.1 业绩要求:投标品牌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设备通过性能试验后的设备验收报告或投运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2个国内火电项目或核电项目(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的单元式空调机组或组合式空调或空气处理机组投运的业绩(不包含改造和分包制造业绩,以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数量为准);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中未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需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经业主确认的供货设备规格型号供货清单的证明材料等;(2)需提供与业绩对应的设备通过性能试验后的设备验收报告或投运证明或业主评价材料;(3)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只能投标唯一品牌,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文件;如果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将否决全部相关投标。
标段3:带式输送机设备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将否决其投标)
2.1 业绩要求:
2.1.1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设备通过性能试验后的设备验收报告或投运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需满足以下任意1项业绩要求:
(1)至少具有2个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的带式输送机成套设备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不包含改造和分包制造业绩,以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数量为准);
(2)至少具有2个带宽2000mm以上、额定出力Q≧3600t/h、带速≧3.15m/s的槽型带式输送机成套设备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不包含改造和分包制造业绩,以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数量为准);
(3)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的带式输送机成套设备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不包含改造和分包制造业绩,以项目数量为准)和至少具有1个带宽2000mm以上、额定出力Q≧3600t/h、带速≧3.15m/s的槽型带式输送机成套设备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不包含改造和分包制造业绩,以项目数量为准);
2.1.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中未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需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经业主确认的供货设备规格型号供货清单的证明材料等;(2)需提供与业绩对应的设备通过性能试验后的设备验收报告或投运证明或业主评价材料,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产运行时间需至少1年;(3)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4:曲线落煤管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将否决其投标)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设备通过性能试验后的设备验收报告或投运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2个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曲线落煤管设备(设备出力≥3000t/h)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不包含改造和分包制造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中未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需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经业主确认的供货设备规格型号供货清单的证明材料等;(2)需提供与业绩对应的设备通过性能试验后的设备验收报告或投运证明或业主评价材料,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产运行时间需至少1年;(3)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5:输煤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及皮带保护装置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将否决其投标)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设备通过性能试验后的设备验收报告或投运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2套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输煤现场总线控制系统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中未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需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经业主确认的供货设备规格型号供货清单的证明材料等;(2)需提供与业绩对应的设备通过性能试验后的设备验收报告或投运证明或业主评价材料,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产运行时间需至少1年;(3)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6:工业水泵、化学水泵、工业废水复用水泵、补给水泵、旋转滤网冲洗水泵、空预器冲洗水泵设备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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