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能物资泰安分公司液压科技电镀生产线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能物资泰安分公司液压科技电镀生产线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TAWZ-D2024010309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电镀生产线设备,本次招标共设1个项目,总计:4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是否允许中间商、代理商 |
铜锡线1条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否 | |
废水处理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1 | ||||
标段二 | 干/湿式抛光机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4 | ||
内孔抛光机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2 | ||||
标段三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2 | ||||
标段四 | 实验室设备:分析、监测仪器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项 | 1 |
所有设备为交钥匙工程,招标人只负责提供设备的基本供电、供气及设备基础制作。投标人必须负责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和调试。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在不能满足以上交货期情况下,请提供在合理加工周期内的最快交货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相关业绩的合同或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不得涂抹;
3.4 所有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规定的要求;
3.5 特种设备必须具有相应的制造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1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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