钙钛矿新能源产业园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KFFFJSZ2024060002 | |||
工程名称 | 钙钛矿新能源产业园改造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蝶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 | |||
工程地点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镇,金山路以南,晶龙大道以西,金春路以西,水泥厂河以北。 | |||
工程规模 |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KFFFJSZ2024060002002 | 钙钛矿新能源产业园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公开招标 | 220 | 2024-07-16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58401040013872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4年08月1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7-22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07-2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钙钛矿新能源产业园改造项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开管审备[2024]1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蝶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钙钛矿新能源产业园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镇,金山路以南,晶龙大道以西,金春路以西,水泥厂河以北。 2.1.2 建设规模:改造厂房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约195万元 2.1.4 服务期要求: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约为160日历天,包含缺陷责任期,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2 招标范围:钙钛矿新能源产业园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包含以下内容: ①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②项目管理:项目报批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收尾管理; ③其他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检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安装)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 注:项目总负责人须经投标人任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监理岗位。 (4)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3.7本次招标对项目咨询机构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2)监理组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注:监理负责人(总监)无在建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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