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兴盛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就 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厂项目 所需 自保温砌块 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EPC 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丰工业园区内
3、工程内容:新建处理规模为1.0万m³/d废水工业废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普通加气块 | 360 | M3 | ||
2 | 自保温砌块 | 600*350*240 | 2360 | M³ |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团城建集团下属分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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