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 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核〔 2022 〕 28 号(项目代码2020-500116-46-03-157075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和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江津区德感街道和爱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新建净水厂一座,规模为 20 万立方米 /日。包括平场工程、净水建构筑物、净水系统、变配电间、加氯加药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备、阀门和管道、智能水厂系统、电力外线扩容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36747.97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26218.70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 486.9947 万元。
2.4 招标范围: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
2.4.1 勘察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工作、勘察报告编制及审查、建设期的服务。本次为一次性详细勘察(包括提供 5m*5m方格网测量及成果(含土石方平场后 5m*5m方格网测量及成果),规划放线,规划验线等;如发包人需进行超前钻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保证提供合格的勘察成果,费用不另计取);
2.4.2 设计部分:扩大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技术标书的编制等工作(详见第五章中扩大初步设计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和设计工期为 45日历天;设计后续服务期:至工程验收合格,试运行一年,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勘察后续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详细成果资料提交时间详下表: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1 | 勘察方案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 | |
2 | 勘察成果资料 | 通过审查合格 | 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 | |
3 | 抗震专项论证报告 | 5 份 | 按渝建【 2011 】 721 号要求编制 | 初设审查前 |
4 | 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 | 按审查部门要求 | 按审查部门要求 | 按审查部门要求 |
5 | 扩大初步设计文件(最终成果) | 6 份 | 建筑鸟瞰图、初步设计说明书、图纸及概算(满足初设批复要求的设计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天内 |
6 | 边坡、挡墙及土石方扩大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最终成果) | 10 份 | 扩大初步设计图纸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 |
7 | 技术规格书及要求 | 4 份 | 施工技术要求 | 与扩大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同步 |
8 | 以上归档资料电子版 | U 盘及光盘各一份 | 文件格式 | |
9 | RTK 图根控制点 | 20 个及以上 | 满足规划及施工需要 | 施工单位进场时,向施工单位移交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 、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II 、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条。
招标人: |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邹莉 | 联系人: | 刘永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47683911 | 联系电话: | 023-67706841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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