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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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标的物 | 活性炭过滤器更换填料;污水提升泵、清水泵更换;反冲洗水泵;设备油漆防腐;局部管道更换;税费(税率);人员费用;设备维护费;清理费;管理费;税费(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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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装分厂 污水处理维修及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
招标单位: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总装分厂污水处理维修及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形式:询比采购
一、招标项目信息
1、招标项目名称:
总装分厂污水处理维修及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2、维修内容:具体项目见报价清单。
3、运营服务方式:全包。包括螺装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营,包括提供技术服务、运营人员、日常设施维修保养(2000元以下)等。
4、运营服务期限:两年(2024年11月1日~2026年1月30日)。
5、项目联系人:董文斌,电话:13955189312
6、付款方式:维修部分维修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款(质保金5%),委托运营部分每季度运营结束后,中标方开具发票后3个月内付款。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方式:询比采购
2、项目地址:长丰县双墩镇夏店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装分厂
三 、招标人污水处理站进出水主要指标
1、处理进水水质符合设计标准,见下表;
项目 污染物 | PH | COD | BOD | SS | 动植物油 | 氨氮 |
生产废水 | 6-10 | 400 | 250 | 1100 | - | 30 |
6-9 | 350 | 150 | 210 | 150 | 50 |
2、废水处理量:生活污水:约10吨/天;螺装废水:约30吨/天;喷漆废水:约5吨/天。
3、生活污水经污水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18920-2002),回用于厂区绿化。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标准 | 单位 |
1 | PH | 6-9 | |
2 | CODcr | ≤60 | mg/l |
3 | BOD 5 | ≤10 | mg/l |
4 | SS | ≤10 | mg/l |
5 | 氨氮 | ≤10 | mg/l |
6 | 总大肠菌群 | ≤3 | 个/l |
4、螺装废水、全弹喷漆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达到零排放。
四 、招标人权利和义务:
2、在运营过程中,招标人在整个运营期内,应督促中标人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标准、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的出水质量标准。
3、如每年度发现中标人处理污水不达标,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一次不合格扣除当月运营费的20%,两次不合格扣除当月运营费的50%,如出现第三次检测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已投入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予返还、补偿,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招标人在冲洗设备、地面等异常情况下,排出高浓度废水进入污水站前应提前1天通知中标人,因未告知中标人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招标人承担。
5、招标人负责向中标人提供完好的污水处理设备、水(含排水)、电、气设施。
6、招标人负责每年更换一次活性炭,污水站的大修(单项维修费用2000元以上)由招标人负责维修。
7、按季度向中标人支付运营费用。
五 、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招标人确保进水水质、水量在设计标准以内,中标人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污水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污水处理达标,并负责回用绿化用水的喷洒等。
2、中标人应有合法完善的用工制度,若发生工伤及其他任何劳动争议由中标人负责解决,与招标人无关。
3、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生产安排情况及时处理污水,以保证招标人的正常生产。
4、中标人负责详实记录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护记录、固体废弃物产生台帐、污水排放记录表等并妥善保存,每季度完整移交给招标人,在运营期内,中标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做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5、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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