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沿太行山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沿太行山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3】177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解决,其余部分由省级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项目拟选址在邢台市信都区会宁镇建设内容及规模河北省沿太行山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会宁镇,东至邢台县第二水泥厂、赵孤庄村地,南至规划会坂街,西至西南庄、东庄村地,北至西南庄、东庄村地,用地面积13.3920公顷,总建筑面积5206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培训综合楼1栋、救灾物资储备库2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1栋、门卫2栋、看台/总控台1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训练楼1栋、化工车间厂房模拟和生产实训楼1栋、加油站、加气站模拟训练室1栋,同步建设配套业务用房、训练废水处理站、集水池,配套建设道路、景观绿化、管网等室外工程。最高限价:620万元。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完成(初步设计30个日历日、施工图设计60个日历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2招标范围:为全线设计工作。主要工作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8 00:00至2024-12-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地点:邢台市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诉电话:0311—80682006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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