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应急处置服务 JSZC-320891-WHZX-G2024-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5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891-WHZX-G2024-0010
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应急处置服务
预算金额:331.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应急处置服务项目,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场服务。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适当延长服务期限,但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331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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