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三一朔州低碳硅芯产业园区(二期)5GW组件厂房项目电力电缆
询价文件
批准:游平平
编写:江明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
中国·江西南昌
因江西电建三一朔州低碳硅芯产业园区(二期)5GW组件厂房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邀请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2月19日14:3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网址:ec.powerchina.cn)将第一轮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电缆 | 国内一线品牌 | - | 80047.3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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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专车)、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年01月10日到货。
3、质量标准或要求:投标方必须严格按如下要求提供合格产品。
3.1所有电缆应满足项目地的气候环境要求(最低日温度-35℃)。
3.2电力电缆、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的各项技术要求按相应的最新国标执行并满足现场环境与施工条件。
3.3所有电缆外护套应具有防鼠、防蚂蚁的能力。
3.4如电缆头制作安装后电缆外护套出现回缩,厂家应安排相应人员及材料进行现场修补。
3.5本次招标电缆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车板交货;电缆进场若存在二次复检的情况,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6投标人如需送样,卖方自行考虑确定成本。3.7调价规则:铜价波动每1000元,单价相应浮动 %。P(采购价)=P0*(1+ %*(B-A)/1000),P0为投标报价,A为基础铜价74555元/吨,B为甲方通知发货当日上海有色金属网1#电解铜收盘价(以甲方盖章版发货函日期为准),(B-A)波动不足1000元(含)部分不计取
3.8 基准铜价:各投标单位参照2024年12月16日上海有色金属网1#电解铜74555元/吨参与报价4、质保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2年,寿命30年。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
5、付款条件:
5.1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1年内)等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
5.2到货付款:批次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甲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批次货物金额100 %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发票,合同,技术协议扫描件)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5.3合同实际总价的5%作为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可释放质保金。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6、响应人资格要求
6.1 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招标电缆生产许可证资质,具备强制认证证书。
6.2 经营状况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具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3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无被国网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6.4 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8日14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模板见下附件一 响应文件模板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广州路69号
邮 编:330001
联 系 人:江明
电 话:18979456565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质量保函模板(格式)
质量保函
(见索即付)
编号:
致受益人 :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 (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上述合同或协议项下货物质量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 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 ,但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单据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1.列明索赔金额(币种、金额、大写)。
2.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行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银行营业日 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银行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五、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六、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函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
十、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合同模板(无需上传)
三一朔州低碳硅芯产业园区(二期)5GW组件厂房项目电力电缆
采
购
合
同
供货方:
采购方(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法定代表人:邹胜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29401
供货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就产品采购及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方采购的产品(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
1.1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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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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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上述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为【 】产地为【 】,以下亦称货物或设备。
1.2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1.3本合同计价本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不受任何调价因素的影响。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1.5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合同总价款包含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车板交货),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备品备件费用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开箱检验、检验、产品培训、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的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1符合甲方如下特定要求:【本合同条款】;
2.2符合本合同附件甲方的技术要求:按图加工(详细设计图纸以甲方邮件发送为准);
2.3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详见国标号【如有】;
2.4符合补充协议:详见附件【如有】;
2.5如产品变更时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按此变更要求执行产品变更;
2.6与双方签字封样的样品一致,封样样品由甲方保存;
2.7符合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产品规格书或说明书:详见附件【如有】;
2.8上述七项约定互为补充。如本条各款之间存在冲突,则适用标准较高的条款。
2.9 本合同项下货物标准(含配件、辅件等)合同双方同意按附件技术协议及图纸所约定标准执行;乙方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要求为本合同产品同批次同质量等级产品。
2.10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产品质保期【1】年,自产品投运验收起计算。产品设计使用寿命【30】年,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和《【 】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如两者技术要求有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3.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工艺、规格和技术性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承诺提供的全部产品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产品在其正确安装及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6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7 未经甲方监造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产品的生产或制造转交(委托)国内工厂(含联营厂)外的OEM或第三方生产制造。
3.8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使用并维护好《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的义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使用协助。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按照甲方《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做好二维码制作及张贴工作,并在设备出厂前及时将二维码信息上传给甲方便于甲方对于设备的随时跟踪,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二维码制作协助。
4货款支付
4.1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等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若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名称、住所、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如下:
乙方名称:
乙方统一社会代码:
乙方住所: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乙方联系电话:
4.3到货及验收款
4.3.1到货付款: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甲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总金额100 %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或经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4.4合同实际总价的5%作为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可用合同实际总价的10%一年期银行质量保函释放质保金。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4.5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4.5.1开票前乙方需与甲方联系并得到甲方的确认
4.5.2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
甲方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税务登记证号:913600001582629401
甲方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甲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
甲方账号:36001053000052502359
甲方联系电话:0791-88462739
4.6本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寄送的发票甲方未及时收到或者遗失、灭失或毁损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以下电子版资料需和发票同时寄给甲方)
合格证 | 出厂检验报告 | 型式试验报告 | 图纸 | 厂家技术资料(说明书) | 发货单 |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收 件 人:【 】
联系电话:【 】
5到货时间及地点
5.1到货时间为: 。备品及专用工具必须随第一批货物同时发至收货地。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甲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后同意甲方根据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5.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方式 (方式一:一次性/方式二:分期分批) 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到货地点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5.3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5.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因甲方要求或特殊情况交货延期的,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具备交货或安装条件时可延迟交货;如果甲方付款延迟,乙方交货期相应延迟。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5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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