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三相分离器加热及试气天然气回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 2024110224ND003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宜川地区为提升天然气产量,通过高压三相分离器对压裂完毕后的试气天然气进行回收,达到减排增效的目的。资金来源为成本,计划文号:油辽庆发〔2024〕55号,预计金额32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在天然气井试气环节,施工队伍采用高压分离器技术服务将产出的天然气进行回收,同时负责三相分离器安装、保运、关放排液事项,生产所产生的废水,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或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本项目旨在回收试气过程中的天然气,以期提高天然气产量,增加经济效益的效果,所回收燃气经工艺流程管线回收。三相分离器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并进行设备及管线安装,如中标人无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委托有该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中标人所提供的三相分离器应具备水套炉加热功能,以满足保运工作,若不具备加热功能的,应利用缠绕电伴热带以满足保运工作。
(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陕西延安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标准
SY/T0515-2014《油气分离器规范》
SY/T 6524—2017《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SY 6503—2016《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
GB42294-2022《陆上天然气开采安全技术规程》
(二)技术要求
2.1 设备要求
投标人提供三相分离器具备水套炉加热功能的,利用自身水套炉进行加热,用以防止冻堵;若不具备加热功能的,可利用缠绕电伴热带加热保运防止冻堵。
2.2 人员要求
管理队伍要求配置项目经理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应为具有油气田开发生产领域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施工队伍以施工班组为单位,至少提供两组施工班组(每套施工班组3人,包括操作队长1名、操作人员2人;每套施工班组至少两人及以上人员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操作证R1),操作人员应持有中石油认可的培训机构所颁发的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所有证件出具相应扫描件),所有证件应全部为入场服务前取得。
2.3双方管理界面
现场工艺流程:采集树-除砂器(如需)-分离器-紧急截断阀-流量计-外输管线,采集树到分离器进气口的管线工艺流程为高压部分使用高压油管硬链接,分离器出气口到外输管线的管线工艺流程为低压部分使用无缝钢管焊接。
投标人开工前需向设计单位进行开工交底,以建设单位书面确认的开工单为批准开工的依据,未通过交底不得施工。
1)招标人职责:
施工工艺流程:现场工艺流程的低压部分由招标人负责连接,主材由招标人提供(除砂器、流量计、控制阀门、管线主材)。
投标人负责提供分离器,并负责现场设备安装,设备运行维护,涉及冬防保温的应做好相应保运工作。现场工艺流程的高压部分由投标人负责连接,主材由招标人提供。
2.4 主要施工方案
1.管线及除砂器安装:井口针阀下游位置安装防砂器,并采用高压管线(承压不小于32兆帕)与三相分离器连接,高压管线在分离器上游连接放空管线,并安装放空阀控制(承压必须大于32兆帕),放空管口需接入泥浆池或加装变向弯头,使管口朝上,距三相分离器和储液罐不小于20米。
2.地锚安装:地面管线连接所使用的油管原则上要求每隔6米安装一个地锚,且丝扣两端及管线弯头前后0.15-0.3m必须各用地锚固定,地锚埋深不小于1米,如果单根油管长度大于6米,必须在油管中部加装1个地锚固定。
3.三相分离器安装:三相分离器需距离采气树不小于30米,距储液罐不小于20米,基础平稳无倾斜,底部需铺设防渗布,并在分离器对角处做好防静电接地,接地不大于4Ω。所需安装材料,零配件,施工设备由招标人自行提供。
5.井场风向标:中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安装 1-2 个风向标,风向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风向标需安装在井场高处醒目位置,无遮挡,无视线死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设备要求
至少提供1台高压分离器和1台中压分离器,设备出厂年限须在2019年及以后出厂,设备年限由设备铭牌生产日期计算(提供设备铭牌照片、购置发票及设备检验报告)。
中压分离器,1.6MPa≤p<10.0MPa;
高压分离器,10.0MPa≤p<100.0MPa;
3.4人员要求
管理队伍要求配置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具备油气田开发领域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提供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所有证件出具相应扫描件)。
3.5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完成一项天然气回收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均在此期间)。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8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且未被授权使用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9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附件1)。
3.10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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