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006-250018
一、采购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公开竞标)方式采购青海熔盐储能项目所需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计划使用工程款结算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
龙源青海格尔木5万千瓦熔盐储能项目建设容量50MW/300MWh,场址位于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150MW熔盐电加热器系统,配套建设6h50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他辅助设施。
格尔木市公路交通四通八达,青藏公路、青新公路和敦格公路在这里交汇,项目位置的交通运输便利。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是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备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台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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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 台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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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采购的价格为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备本体、电气控制柜、仪控仪表等和其他安装所需附件,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实际供货与采购要求发生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备初定供货时间为2025年8月1日。
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方排产通知单为准。
5、交货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工业园区项目场区内指定地点。
6、运输方式:车板交货,车辆吨位大小由厂家自行确定,且须根据买方现场的实际道路情况,安排合适的车辆运输,确保货物卸货至买方现场指定地点,如因卖方车辆选择不合适,导致二次转场,转场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不因此增加任何采购费用。
7、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中各项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生产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3、供应商提供2022年至今同类型电力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供货业绩,且不少于3份供货合同(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等)。
4、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参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3月28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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