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二阶段20000m3/d)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二阶段20000m3/d)项目;
项目选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雷河和渥江交界处东南侧;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新建细格栅间和曝气沉砂池、RPIR生化池、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等,处理规模20000m3/d;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现状总处理能力为50000m3/d(一期1万m3/d,二期2万m3/d,三期2万m3/d),现有工程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利用或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雷河和渥江交界处东南侧
联系人:易总 联系电话:1527986243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浙大科技园D座408室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1376393277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neUkQrs062cgZ7gajrhsw
提取码:668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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