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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停检异味治理剂采购项目

· 2023-12-29

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停检异味治理剂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3-SY23-WZ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停检异味治理剂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停检异味治理剂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停检异味治理剂。

2.2项目概况: 根据大连石化公司生产计划,预计2024年3月15日开展停工检修,停工期间酮苯装置冷冻系统和安全气系统在停工阶段须除味工艺处理, 2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和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氨系统在停工阶段须除味工艺处理,需要采购氨系统除臭剂、异味治理剂,处理体积和药剂预估量见下表:

装置

异味治理体积:m 3

异味治理药剂预估用量:吨

220万重整氨冷冻系统

50

15

1000万蒸馏氨系统

16

10

三套酮苯氨冷冻系统

1508.6

134

三套酮苯安全气系统

5904.8

吸附剂+VOC治理剂48吨

2.3招标范围或量: 异味治理药剂预估用量为最大用量,投标方提交的实际药剂用量不能超过预估用量。具体使用时间以大连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处下达化工原材料月需求计划为准,按照实际使用量结算。

2.4 该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如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各标段之间到货单价一致。

标段1:220万重整氨冷冻系统、1000万蒸馏氨系统、三套酮苯氨冷冻系统异味治理剂采购;

标段2:大连石化三套酮苯安全气系统异味治理剂采购。

2.5报价方式: 到货单价,投标总价=到货单价×药剂总量(含13%增值税、运费、保险费和其他税费)。

2.6包装形式: 专用桶包装。

2.7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

2.8交货时间: 2024年3月1日前,具体时间以买方电话或传真通知为准,参照大连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系信息处下达化工原材料月需求计划。

2.9招标范围为: 2024年停检异味治理剂。

2.10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 氨系统污水处理剂单价≯13400元/吨;

标段二:吸附剂单价≯22500元/吨、VOC治理剂单价≯45000元/吨。

2.11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11.1、能够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产品标准或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的产品标准、提供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明确其成份、组成信息;提供由法定(或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提供的产品在近三年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2.11.2、技术保证

标段一:

2.11.2.1投标方所提供药剂用在招标方氨精制及氨冷冻系统,应用在氨精制系统主要是钝化除臭,氨冷冻系统主要是氨压机系统除氨、除味(氨吸收)。投标方保证氨冷冻系统处理过程中及处理后现场无异味,除臭过程不产生其它风险,除臭后可直接交付检修。所产生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企业要求处理。

2.11.2.2 除臭期间以及除臭结束后,设备打开后,现场嗅辨没有异味。对环保无不利影响,不产生二次污染,同时现场不得出现任何异味,不产生硫化氢及氨等有害物质,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投标方的除臭撬装设备要在除臭全过程密闭处置,现场不得出现环保污染和异味问题,无法密闭的必须通过抽负压设施,将撬块范围内的气体进行治理后,排放至大气。

二是投标方的除臭撬装设备周边范围内,污染物指标不得超过《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中,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标准(5.1.2条):苯≤4mg/m³;甲苯≤15mg/m³;二甲苯≤20mg/m³;非甲烷总烃≤120mg/m³;

三是投标方的除臭撬装设备周边范围内的异味排放要满足臭气浓度(无量纲)≯800,以及NMHC≯30 mg/m3的要求;

注:周边范围指撬装设备外一米,距离地面1.5米以上,任意一点检测。

2.11.2.3. 乙方污水处理剂不会对甲方设备造成腐蚀等损害。

2.11.2.4. 要求220万重整氨冷冻系统异味治理时间在72小时内完成、1000万蒸馏氨系统异味治理时间在48小时内完成,三套酮苯氨冷冻系统异味治理时间需满足装置整体停工安排,否则不支付货款。

2.11.2.5. 处理后的除臭废水对污水处理场不得造成冲击,不含其它对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冲击的物质和超过许可排放标准的其它污染物,不造成二次污染,不损害活性菌。

2.11.2.6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企业所在地的技术监督局备案(或网上备案)有效的产品标准;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2.11.2.7. 产品质量检验及钝化(除臭)效果评定中考核指标以招标方检测、出具的数据为准,以此数据判定该产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标段二:

2.11.2.8.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企业所在地的技术监督局备案(或网上备案)有效的产品标准;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2.11.2.9. 除臭期间以及除臭结束后,设备打开后,现场嗅辨没有异味。对环保无不利影响,不产生二次污染,同时现场不得出现任何异味,不产生硫化氢及氨等有害物质,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投标方的除臭撬装设备要在除臭全过程密闭处置,现场不得出现环保污染和异味问题,无法密闭的必须通过抽负压设施,将撬块范围内的气体进行治理后,排放至大气。

二是投标方的除臭撬装设备周边范围内,污染物指标不得超过《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中,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标准(5.1.2条):苯≤4mg/m³;甲苯≤15mg/m³;二甲苯≤20mg/m³;非甲烷总烃≤120mg/m³;

三是投标方的除臭撬装设备周边范围内的异味排放要满足臭气浓度(无量纲)≯800,以及NMHC≯30 mg/m³的要求;

注:周边范围指撬装设备外一米,距离地面1.5米以上,任意一点检测。

2.11.2.10. 乙方污水处理剂不会对甲方设备造成腐蚀等损害不会对甲方设备造成腐蚀等损害、

2.11.2.11 乙方除味产生的废液、废渣按甲方安全环保处的要求排放。

2.11.2.12产品质量检验及钝化(除臭)效果评定中考核指标以招标方检测、出具的数据为准,以此数据判定该产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2.11.3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1)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针对需除臭装置提供详细的处理方案,对除臭方案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2)中标后,投标方除臭作业前,需与招标方技术部门签订技术协议,与招标方安全部门签订HSE作业计划书。

(3)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投标方负责除臭操作时临时管线的安装和拆除。投标方在招标方现场的除臭作业,接受招标方的审核、监督管理。

(4)投标方的设备必须符合招标方的安全要求(如设备防爆等级等)。

(5)投标方在装置除臭时间控制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不得由于投标方自身任何原因耽误水除臭处置时间,除臭完成后由招标方负责验收。

(6)投标方不能动用招标方设备,所有过程要请示招标方同意,以免出现意外事故,并遵守招标方的厂规厂纪。投标方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招标方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招标方的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标准,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投标方必须遵守招标方的人员进厂相关管理规定,投标方施工人员是建立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投标方在除臭处理期间,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在除臭处理期间给招标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8)投标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事故(招标方问题除外),由投标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

(9)除臭作业期间,投标方按照国家标准和除臭现场安全防护等级要求准备劳保着装,为现场每位员工配备经过投标方第三方安全监督认可的、经权威单位鉴定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要具备氨气体检测功能)。

(10)投标方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招标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11)投标方在履行技术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批准、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投标方违反此规定,赔偿全部损失。

(13)按照招标方现场6s要求保持减量化服务区域现场干净整洁,除臭药剂、设备设施、管线等按照招标方要求摆放整齐。

(14)施工人数要求:要求标段一现场服务时,每套装置现场施工人员不少于10人;标段二现场服务时,每套装置现场施工人员不少于10人。

2.11.4、标段1除氨系统异味治理体积见附表1,标段2酮苯安全气系统异味治理体

积见附表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

3.2、招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3.4、投标人所提供的异味治理剂(若需要)是危险化学品时,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5、在石油石化行业实施过氨系统异味治理或酮苯安全气系统治理服务,服务结果被判定为不合格,投标将被否决。

3.6、业绩要求:

(1)标段1: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石化行业实施氨冷冻系统(氨吸收)的成功业绩,要求在石化行业实施氨冷冻系统(氨吸收)应用业绩≥3套次,同一装置实施过多次的业绩,每实施一次就算一套次业绩。

(2)标段2: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国内炼油企业30万吨/年及以上酮苯装置安全气系统异味治理项目成功业绩,要求应用业绩≥2套次,同一装置实施过多次的业绩,每实施一次就算一套次业绩。

3.7、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详细的处理方案,原则上氨系统采用含硫、氨氮工业污水处理剂,安全气系统采用吸附剂+VOC治理剂。技术方案还包括: 所有药剂(包含吸附剂)的型号、质量标准、安全技术说明书,以及药剂(包含吸附剂)的用量等。

3. 8、 分分标段提供《业绩清单汇总表》,同时按照《业绩清单汇总表》的排序,逐项提供销售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同时附税务系统发票查询截图。合同及合同对应发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税务系统发票查询截图不清晰无法辨识,为无效业绩。评委现场随时连线投标单位核查发票及合同原件。投标方需提供业绩的使用报告,做为有效业绩的依据,使用报告需体现处理装置的处理部位和加工规模,并包含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试用业绩为无效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有使用单位现行有效的电话联系方式供评委核实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年1 2 29 18 202 4 1 5 24时 ,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财务年底结算,12月26日-31日不要汇标书费和保证金。如必须付款,建议付款时间为8:00-17:00期间,否则将付款失败。)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段一:3 万 元人民币 。标段二:3 万 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分标段自助递交(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 4 1 10 08 30 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www.cnpcbidding.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邮 编:116031

邮 编:110031

联 系 人:梁策

联 系 人:伊宏、李梦文、张铭钊

电 话:0411-86772789

电 话:0411-86774345(报名)、0411-86774056(文件)

024-86235630 (其他)

电子邮件: liangce_dl@petrochina.com.cn

电子邮件: syyh@cnpc.com.cn (报名)syzb05@cnpc.com.cn

syzmz@cnpc.com.cn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2023年1 2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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