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高明填埋场1号调节池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高明填埋场1号调节池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G2024(SZ)XZ007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JG2024(SZ)XZ0075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高明填埋场1号调节池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
三、采用“混凝沉淀+芬顿氧化”的组合工艺及板框脱水的污泥工艺对高明填埋场1号调节池渗滤液进行处理,去除渗滤液中的难降解有机物后送入招标人的渗滤液站,降低后续工艺的负担。本项目总处理量约17000m³,其中渗滤液量约14000m³,调节池底部淤泥约3000m³。
四、招标标的内容及需求:
标的内容 | 处理量 | 最高总价限价 | 服务期限 |
1号调节池渗滤液处理;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脱水处理 | 总处理量约14000m³,调节池底部淤泥约3000m³
| 2870800元 | 12个月,包括设备安装调试期和运行期。 设备安装及调试期:从招标人通知进场的时间起计算,投标人在 6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设备和调试,确保开展生产。 运行期:设备调试完成后开始连续生产,10个月处理完全部渗滤液及底部淤泥。 以上设备安装调试期及运行期为预估时间,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可微调,但总服务期限12个月保持不变。 |
注:(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部分。
(3)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总价限价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处理量以进水流量计抄表数据为准,结算总价不超过人民币2870800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办过至少一项日均处理量为50m³/d及以上(以合同为准,合同未体现的以用户证明为准)的高浓度废水处理项目业绩,高浓度废水处理项目业绩包括垃圾渗滤液(或浓缩液)、化工或制药废水处理业绩。须同时提供:1)提供含服务内容、处理规模、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2)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内容必须包括服务期限、日均处理量、使用评价(使用评价为优秀或满意或非常满意或类似于好评的用户使用评价),并注明招标联系人电话,以便招标人进行核对,若为虚假伪造的,招标人有权废除授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资格声明函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在《投标函》中响应)。
六、其他事项说明:
招标文件 公示时间 |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 |
询问受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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