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1.1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伊泰伊犁选煤厂项目部,建设单位为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集采条件,根据我单位物资管理规定要求,现对以下物资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伊泰伊犁选煤厂项目工程,包含混煤仓三座,2#转载点至6#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6#转载点至7#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7#转载点至8#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8#转载点至储煤场带式输送机栈桥,矸石仓一座,准备车间至风选车间带式输送机栈桥,准备车间至矸石仓、混煤仓带式输送机栈桥,空压机房一座,准备车间、风选车间一座,还包含厕所、门卫室、电锅炉房等附属建筑物,动力配电,工业配电,除单体内消防工程、10KV变电所外所有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
工程内容:
⑴混煤仓:筒仓结构+框架结构,桩基础。
⑵矸石仓: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结构,筏板基础。
⑶空压机房:为单层门式钢架结构,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条形基础,钢架跨度20.0m,高度7.50m。
⑷转载点: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⑸皮带走廊:地面以下采用钢筋混凝土箱体结构。地面以上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桁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或筏板基础。
⑺准备车间:采用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⑻消防泵房:采用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筏板基础。
⑼电锅炉房、废水处理间、集控室化验室、门卫室:采用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⑽煤样化验室、厕所:采用单层砖混结构,素混凝土条形基础。
2.2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本次询比价一包一投。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备注 |
JZZ-01 | 铰支座 | 套 | 256 | 项目部通知为准 |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计图纸要求。 | |||||
验收标准 | 详见设计图纸要求,验收不合格时,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 |||||
发票要求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 |||||
报价有效期 | 自询价文件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 |
备注:以上物资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询比价方式。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报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家自身具有报价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报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6)其他要求:
6.1要求报价人具有50万元及以上的垫资能力。
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登录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链-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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